
尊敬的家长朋友:
值此新学期即将开启之际,谨向您致以诚挚问候!为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于新学年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相关情况如下:
一、阳光分班的对象
我校所有一年级新生,全部实行阳光分班。学生在我校报名参加阳光分班以后,不得在其他学校报名参加阳光分班。
二、阳光分班的原则
1.均衡原则。确保各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教师均衡搭配,师资力量相当。
2.公开原则。制定详细“阳光分班”方案并及时公布,明确操作流程与监督机制,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3.稳定原则。分班以后,学生不得调整班级;不得随意转学,特殊情况必须转学的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并在拟转入学校依照阳光分班规则随机分班;对于分班后补报或转入的学生,须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随机分配,不得指定班级。
三、阳光分班的流程
1.班级师资与配备。我校将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学生分班。根据师资配备均衡原则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采用随机抽签方式分配至各班级。
2.现场操作与监督。我校将于2026年8月30日上午,在崇德楼二楼多功能教室,使用规范的分班软件或工具进行现场分班操作,届时将邀请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人大及政协代表等现场监督,全程影像记录并存档。
3.结果确认与公示。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和对应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将在现场公布,并在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学校公示栏、官方信息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在分班过程中,欢迎各位家长现场监督,我们将在现场随机选择部分家长参与“阳光分班”相关环节。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期待在新的学期里,与您携手同行,共同见证孩子们的茁壮成长!
山七镇中心小学咨询电话:0564-8447264;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564-8661641,0564-8669881
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小学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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