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
您好!目前正是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请各位家长与我们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重点时期工作要求,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山七、安全山七、美好山七。
一、严格做好森林火源管控。不携带、使用、运输火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等物品上山;不在林区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放孔明灯;不焚烧田埂(坎)、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和烧草积肥。
二、落实林区安全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有擅自烧制木炭、炼山、计划烧除等生产性用火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林区居民生活用火,进入林区的机动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火措施;不得非法架设电捕器捕猎和未经批准使用枪械狩猎;不得毁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三、倡导安全文明祭祀。鼓励不烧香、不烧纸钱、不送明火灯。在合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安全合规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在学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林区燃放烟花爆竹。
四、遵守道路安全秩序。严格遵守“一盔一带”,家长和孩子骑行机动车辆要自觉佩戴头盔、自觉拆除电动自行车雨篷;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饮酒驾驶;十二周岁以下孩子不准骑车上马路。
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家中电气线路,切勿私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不得在消防通道内堆放可燃物及使用电动车充电;做好液化气罐的定期检查,合理配备和学习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必要的逃生和救援知识;教育孩童不要玩火。
山七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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