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期末将至,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改革方案、省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关于暑假有关工作的布置,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2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暑假从7月2日(星期一)开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暑假从7月9日(星期一)开始。各中小学校秋学期开学时间均为9月1日(星期六)。
被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高考、中考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点的学校,放假时间根据上述考试实际占用天数顺延。
学校确因“校安工程”建设需要调整暑假时间,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县教育局管理的学校,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教育局批准同意。
二、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暑期放假时间,不得过早或过迟进行本期期末考试,不得提前放假或提前开学。
禁止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三、各地、各校要在期末按照市、县教育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对学期初教学计划安排实行回头看,抓紧做好补差补缺工作。各地、各校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时要按照国家和省课改要求进行,在监测目标、内容、方式、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讲求科学性,以期科学检测质量、正确引导教学。
严禁各类幼儿园进行各种考试。
四、学生暑假开始,中小学校教职工应推迟3-5天放假,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秋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并为新学期教学做好充分准备,备好一周课。
五、各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爱祖国” “爱家乡”“建设幸福中国”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以正确方式表达爱国、爱党、爱人民热情;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以“学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继续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以“书香伴我快乐成长”主题,开展好青少年学生暑期阅读活动,引导我县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以预防溺水、讲卫生预防疾病、讲规则和秩序注意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健康成长;围绕2012年环保主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转变消费观念和行为,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以“我劳动、我快乐”为主题的劳动教育等,引导学生在注意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或社会公益劳动(小学生以家务劳动为主)。
要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中小学安全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以“预防溺水”为重点的期末阶段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舒教监[2012]26号)文件要求,同时,要利用期末阶段,以“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为重点内容,做好三件事;一是上好安全教育课,二是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三是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活动。
六、各地、各校要利用暑假做好基础教育资料整理和统计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行政村和社区摸清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文盲人员等底数,建立和完善档案。
各中小学校还要适时安排教师开展暑期家访活动。
七、各地要加快中小学“校安工程”“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实施步伐,按质按量完成计划任务。
学校要利用暑假做好校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维护,添置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准备好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簿本等,确保新学期按时开学需要。
八、各中小学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全县小学、幼儿园招生统一在8月下旬进行,不得提前或推后。
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幼儿园不得以所谓“艺术幼儿园、“双语幼儿园”以及“xx实验”等教育部门严禁的项目名义宣传招生,扭曲学前教育,误导社会和家长。
九、各地、各校要做好暑假学校全天候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保持通讯联络每天24小时畅通。各校要在放假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联络电话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办公室收)。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