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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全县中小学校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17日 13:54:56 来源: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小学 访问量:509
 
舒教办〔2013〕7号
                                                              
 
关于2013年全县中小学校暑假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期末将至,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改革方案、省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全市中小学校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3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暑假从7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暑假从7月8日(星期一)正式开始。各中小学校秋学期开学时间均为9月1日(星期日)。被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高考、中考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点的学校,放假时间根据上述考试实际占用天数顺延。
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暑期放假时间,不得过早或过迟进行本期期末考试,不得提前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认真做好期末质量监测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县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质量监测工作情况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
三、认真抓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
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不安全因素增加,各地各校要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中小学安全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暑期安全教育,重点是暑假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发生。各地各学校要布置假期开展大家访活动,要把学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访问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教师要与所联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所联系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动态。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在暑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要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厕所、图书室、实验室、建筑物、在建工程工地等各个方面,对上学、农村中小学午餐、午休、放学、晚自习、寄宿学生就寝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整改,要考虑周到,安排周密,做到万无一失。有学生租住在校园内的学校,要摸清情况,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3、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山区、库区要密切关注雨情,掌握汛情。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教育局,并能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以便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各地、各校要做好暑假学校全天候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加强食堂、宿舍安保和值班工作。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要在放假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联络电话书面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联络电话书面报告所在地中心学校。
5、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民办学校、幼儿园法人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要把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到的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限期整改。要利用暑假,做好校园内安全隐患整治,做好校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维护,添置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各中心学校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安全问题解决的督查力度,对问题严重又不能限期整改的,由中心学校上报教育局取消办园资格。新一轮幼儿园的核证许可,必须由中心学校初查同意后,方可核证许可,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四、切实落实措施强化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严格执行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行为的“十二条”规定。各地各学校要利用假期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局“十二条”规定,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暑期教育局将加大对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等行为的暗访和督查力度。
2、严禁各类幼儿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前进行选拔性考试。幼儿园不得以所谓“艺术幼儿园”、“双语幼儿园”以及“xx实验”、教学拼音、书写汉字、进行数学计算等教育部门严禁的项目名义宣传招生,扭曲学前教育,误导社会和家长。严禁各类幼儿园暑期超范围和变相办教学辅导班。一经发现,立即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取消办园资格。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规范落实国家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治理乱收费八条措施;严禁普通高中同城借读;普通高中择校必须严格遵守“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
4、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68号)关于教辅资料征订和发行的相关规定,严禁乱征订、滥征订中小学教辅资料,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认真安排好暑期各项工作
1、要安排好学生暑假各项教育活动。开展以“爱祖国、爱家乡”、“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与中国梦同行”、“书香伴我快乐成长”、“我劳动、我快乐”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暑假。
2、要安排好教师暑假各项活动。学生暑假开始,中小学校教职工应推迟3-5天放假,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秋学期开学前,学校要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安排,组织教职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教师备好一周课,充分做好新学期教学各项准备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深入学习、教育信息技术和装备的使用等进行。
3、要开展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好“建廉洁教育,展园丁风采”系列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将另文下发)。在暑假前,各校要组织开展师德评比和优秀模范教师评选活动、“师德在书香中升华”主题演讲活动;假期要组织开展好师德巡回报告活动、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师德、提师能、精师艺、铸师魂”大比武活动,强化教师队伍学风、教风建设。
4、要安排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暑假做好基础教育资料整理和统计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行政村和社区摸清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文盲人员等底数,建立和完善档案,为新学期招生、教育统计等工作打下基础。要在秋季开学前,准备好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簿本等,确保新学期按时开学需要。
5、要安排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改扩建幼儿园要确保在7月底前全部完工;新建幼儿园项目六月底开工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加快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师周转房建设、初中工程等项目实施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任务。
6、要安排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各中小学要在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统一在8月下旬进行。高中招生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进行。
各中心学校要将此文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
 
舒城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0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发:本局各股室、各直属机构。                             
舒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印发
编辑:谢兴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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